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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3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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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3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6-2004)全文

前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施工单位共同编制,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02-2000年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小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研成果,参照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改进,最终经过审查。本规范包括10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为: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平面、装饰结构的技术要求;实验室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空调和空气净化部分作为规范的核心内容,详细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组成、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结构和设计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给排水、气体供应、配电、自动控制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验收、检测的原则和方法作了必要的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为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强制性规定,中国建筑科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技术内容。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积累实施本标准的信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院空调研究所。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生物安全实验室组成、分级和技术指标
4、建筑、结构和装修
 4.1建筑平面
 4.2结构要求
 4.3建筑装饰
5、空调、通风与空气净化
 5.1系统设置
 5.2送风系统
 5.3排风系统
 5.4气流组织
 5.5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
6、给水排水与气体供应
 6.1给水
 6.2排水
 6.3气体供应

7、电气和自动控制
 7.1配电
 7.2照明
 7.3自动控制
 7.4通讯
8、安全消防要求
 8.1安全要求
 8.2消防要求
9、施工要求
 9.1一般要求
 9.2建筑装修
 9.3空调净化
 9.4生物安全柜的安装
10、验收和检测
 10.1工程验收
 10.2工程检测和综合性能评价
 10.3生物安全柜的现场检测

   附录1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表格
   附录2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表格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为使生物安全实验室在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方面达到微生物安全保护实验室的通用检测标准,进一步遵循物理隔离施工工程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实验、基因重组及其医疗器械的新建、改造和改造。
1.0.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应以生物安全为关键,确保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可靠性和实验室周围环境的安全,同时保持实验目标不受环境污染。工程建筑应以易于使用和经济发展为标准。
1.0.4生物安全实验室常用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书,并在期限内检测企业的检测报告。新开发设计的商品和加工工艺应当有检验证书或者实验证书。
1.0.5生物安全实验室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检测中选用的工艺文件、合同文件的施工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1.0.6生物安全实验室物安全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等有关规范和标准。
2专业术语
2.0.1级天然屏障primarybarrier。
又称一级保护,是实际操作目标和操作人员之间的保护。根据超净工作台、正压防护服等安全防护设备完成。
二级天然屏障secondarybarrier。
又称二次保护,是生物安全实验室和环境因素的保护。根据建筑工程技术(如气密建筑结构、平面布局、通风空调工程和气体净化系统软件、空气污染和污染物过滤消毒直至无害排放),避免有害生物防治颗粒从实验室扩散到环境因素。
2.0.3大气溶胶aerosol。
浮在汽体物质中的粒度一般为0.001~100μm,液体颗粒产生的胶溶态分散管理系统。
2.0.4超净工作台biosafetycabinet。
箱式气体净化负压保险装置,避免实际操作处理中的危险因素或不明微生物颗粒大气溶胶散逸。
通常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0.5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laboratory。
微生物实验室配备一级防护设备,可完成二级防护。
2.0.6主实验室mainroom。
超净工作台或小型动物隔离器的实验室,或穿正压防护服的实验室。主要实验室是生物安全实验室中环境污染风险最大的地区。
2.0.7缓存室buffer。
洁净度等级和出入二门不同时打开的范围一般不小于3m2的气闸房。
2.0.8高效空气过滤网HEPA(highefficiencyparticulateair)filter。
钠焰法高效率不低于99.9%的空气过滤器为高效送风口,其中高效率不低于99.9%为A类,不低于99.99%为B类,不低于99.99%为C类高效送风口。
2.0.9洁净度7级cleanlinesclas7。
超过35200粒/m3(35粒/L)至352000粒/m3(35粒/L)至352000粒/m3(352粒/L),超过300粒/m3(0.3粒/L)0粒/m3(0.3粒/L)至不超过3000粒/m3(3粒/L)。相当于习惯性的10000级(1000级)。
2.0.10洁净度8级Cleanlinesclas8。
超过352000粒/m3(352粒/L)至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高于或等于3μm的细粒物数超过3000粒/m3(3粒/L)至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粒/m3(3520粒/L),不超过352000粒/m3(352/L),不超过35μm,不超过35μm,不超过3000000粒/m3/m3(352/L),不超过30000000粒/m3/m3/m3(3/L),不超过3/m3/L,不超过3/m3/L,不超过或等于3/L,不超过30000000000000粒/L,不超过3/L,不超过3/m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52/m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3不超过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粒/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m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L,不超过3不超过3/L
2.0.11洁净度9级cleanlinessclass9。
高于或等于0.5μm的细颗粒物数超过3.52万粒/m3(3520粒/L)至352万粒/m3(35200粒/L),高于或等于5μm的细颗粒物数超过3万粒/m3(30粒/L)至不超过3万粒/m3(300粒/L)。相当于习惯性的1万级(1000千级)。
2.0.12静态数据at-rest。
实验室中央空调净化设备齐全,如有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已安装并可操作,但无工作人员。
2.0.13综合型能够全面识别(comprehensiveperforncejudgment)
第三方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竣工验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项目性能指标进行全面检验鉴定。
3、生物安全实验室组成、等级分类及性能指标。
3.1生物安全实验室。
生物安全实验室由主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和辅助用房组成。
3.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等级分类。
3.2.1根据实验室解决的生物危险水平,将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个层次,其中一个层次对生物安全保护至少有规定,四个层次最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分类见表3.2.1。
表3.2.1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分类。

 


实验室分级

处理对象

一级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较低,不具有对健康成人、动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

二级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三级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

四级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3.3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技术指标

 

3.3.1生物安全实验室一般实施两级隔离。一级隔离通过生物安全柜、负压隔离器、正压防护服、手套、眼罩等实现;二级隔离通过实验室的建筑、空调净化和电气控制系统来实现。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实施两级隔离。
3.3.2生物安全主实验室二级隔离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本表中的噪声不包括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器的噪声,如果包括上述设备的噪声,则最大不应超过68 dB(A)。

 

表3.3.2主实验室的主要技术指标

名称

洁净度级别

换气次数(次/h)

与由室内向外方向上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Pa)

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dB(A)

最低照度lx

一级

/

可自然通风

/

16~28

≤70

≤60

300

二级

8~9

非实验动物时
可回风≤50%
8~10

-5~-10

18~27

30~65

≤60

300

三级

7~8

全新风:
10~15
 主要保护环境:
可回风≤30%

-15~-25

20~26

30~60

≤60

500

四级

7~8

全新风:
>10~15

-20~-30

20~25

30~60

≤60

500

说明:1、表中/表示不作要求。
   2、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得小于-30Pa,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得小于-50Pa。
   3、对于饲养动物的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其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得小于-50Pa;动物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应小于-60Pa。
   4、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参数应符合GB14925-2001《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的有关要求。


3.3.3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辅助用房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辅助用房的主要技术指标

房间名称

洁净度级别

换气次数
(次/h)

与由室内向外方向上相邻相通房间的最小压差(Pa)

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dB(A)

最低照度(lx)

主实验室缓冲室

7~8

全新风
12~15

-10~-15

18~27

30~65

≤60

200

内走廊

7~8

全新风
12~15

-10~-15

18~27

30~65

≤60

200

准备间

7~8

全新风
12~15

-10~-15

18~27

30~70

≤60

200

内更衣室
(脱污染衣)

8

全新风
10~15

-10

20~26

/

≤60

200

外更衣室
(脱、穿普通衣、工作服)

8~9

全新风
8~10

-5

20~26

/

≤60

150

隔离走廊
(外走廊)

8

全新风
10~15

-10

18~27

30~65

≤60

150

药浴室
化学淋浴室

/

全排风
3~4

-10

23~28

/

≤60

150

洗涤室

/

全排风
3~4

-5

20~27

/

≤60

150

说明:表中/表示不作要求。
  3.3.4?当房间处于值班运行时(例如动物隔离器室的夜间运行),在各房间压差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值班换气次数可以低于表  3.3.2和表3.3.3中规定的数字,具体数据应计算确定。
  3.3.5?当房间内设备的局部排风量大于表3.3.2和表3.3.3中换气次数的送风量时,设计换气次数应按局部排风量进行计算。
  3.3.6?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空气洁净度级别可高于表3.3.2和表3.3.3的规定,设计换气次数也应随之提高。

 

 

4 建筑、结构和装修

 

4.1 建筑要求

 

4.1.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平面位置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平面位置

净化实验室级别

建筑物

位 置

一级

可共用建筑物,实验室有可控制进出的门。

无要求。

二级

可共用建筑物,但应自成一区,宜设在其一端或一侧,与建筑物其他部分可相通,但应设可自动关闭的门。

新建的宜离开公共场所一定距离。

三级

可共用建筑物,但应自成一区,应设在其一端或一侧,与建筑物其他部分以密封门分开。

宜远离公共场所和居住建筑。主实验室离相邻建筑物距离应不小于相邻建筑物高度的1.2倍。

四级

独立建筑物,但可以和较低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一个建筑物。

应远离公共场所和居住建筑。主实验室离相邻建筑物距离应不小于相邻建筑物高度的1.5倍。

4.1.2~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按实验对象和工艺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4.1.3主实验室入口或准备室入口应在不同区域和特别需要的地方设置缓冲室,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和负压显示。除内部更衣室外,缓冲室只起过渡隔离作用,不得放置物品。
4.1.4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计应明确人员和物品的进出路线,条件允许时可设置污物走廊。
4.1.5生物安全实验室可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是否设置淋浴间。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消毒喷淋室,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也应设置薰蒸室。
4.1.6人流路线的设置应符合空气清洁技术污染控制和物理隔离的原则。
4.1.7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药浴旁设旁通室,在紧急情况下允许通过旁通室进退。
4.1.8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隔离走廊,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隔离走廊。
4.1.9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室内净高应考虑生物安全柜等设备的安装高度,一般不小于2.6米。
4.2结构要求。
4.2.1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结构可*度,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一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一级。
4.2.2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为乙类建筑设防,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为甲类建筑设防。
4.2.3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为单层结构(不包括技术夹层和地下室)。
4.2.4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体不得采用预制结构,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体不得采用预制结构。移动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围护结构的材料不受此限制。
4.2.5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技术维修夹层,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技术维修夹层。
4.3建筑装饰。
4.3.1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无缝防滑耐腐蚀地面,踢脚板应与墙面平整,与地面整体平整。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地面与墙体的交角,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所有围护结构的交角应为R≥30mm的圆角。
4.3.2生物安全实验室墙体、天花板材料应易于清洗消毒,耐擦洗、无灰尘、无开裂、光滑防水、耐消毒剂侵蚀。
4.3.3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围护结构表面的所有缝隙均应密封。
4.3.4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设置带纱窗的外窗;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外窗采用双层封闭窗;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设外窗,但内墙可设置封闭观察窗,采用安全材料制作。
4.3.5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取防虫、防鼠、防动物外逃措施。
4.3.6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门应采用能自动关闭的封闭门。
4.3.7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负压动物隔离器、双扉灭菌柜等设备的尺寸和要求,必要时应留有足够的搬运孔,并可设置局部隔离、防震、排热、除湿设施。
4.3.8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半污染区及污染区天花板置人孔和管道检修口。
5.通风净化空调。
5.1系统设置。
5.1.1生物安全实验室空调净化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冷、热、湿、污染负荷等专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离心机、二氧化碳培养箱、摇床、冰箱、高压灭菌锅、真空泵、应急冲洗池等。

5.1.2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气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生物安全柜、负压动物隔离器等设备的使用条件。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的选择应符合表5.1.2的原则。负压动物隔离器不得向室内排气。。

 

 

表5.1.2 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生物安全柜的原则

级别

选用原则

一级

一般无须使用生物安全柜,或使用Ⅰ级生物安全柜

二级

当可能产生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时,可使用I级生物安全柜;当处理感染性材料时,应使用部分或全部排风的Ⅱ级生物安全柜。若涉及处理化学致癌剂、放射性物质和挥发性溶媒,则只能使用Ⅱ-B级全排风生物安全柜。

三级

应使用II级或Ⅲ级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感染材料的操作,应使用全排风型Ⅱ―B级或Ⅲ级生物安全柜。

四级

应使用Ⅲ级全排风生物安全柜。当人员穿着正压防护服时,可使用Ⅱ-B级生物安全柜。

 

5.1.3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采用循环空气净化系统。如果涉及化学溶剂和传染性材料的操作,则应采用新的空气系统。
5.1.4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全新的空气系统。以保护动植物和环境为主要目的的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采用部分循环空气,但应确认对人的危害较小,经特别论证可行。采用部分循环空气的空调系统,正压送风段应采取隔离措施。
5.1.6送排风总管应安装气密阀进行室内化学熏蒸消毒。
普通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及局部净化设备不得安装在5.1.7二级~四级生物实验室污染区和半污染区。
5.1.8生物安全实验室污染区应靠近空调室,使排气管道最短。技术夹层也可设置空调机组。
5.1.9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满足GB14925-2001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的相关要求。
5.2送风系统。
5.2.1新风空气净化系统和循环风空气净化系统均应设置粗、中、高三级空气过滤。
第一级应设置在新风口或紧*新风口处。除安装保护网外,应设置至少5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的粗滤器。新风系统的粗滤器也可以设置在空调箱中。
空调箱正压段应设置二级中效过滤器。
系统末端或紧*末端应设置第三级,不得设置在空调箱内。
5.2.2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有净化空调系统,第三级过滤器可采用亚高效过滤器。
5.2.3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送风终端应采用B类或B类以上高效过滤器。动物隔离室等有要求的场合,可采用不在室内检查或更换过滤器的送风终端。
5.2.4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采防雨性能好的新风口,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位于排气口上风侧宽敞,尽量远离污染源。
5.3排气系统。
5.3.1排气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必须与送风联锁,排气在送风前打开,然后关闭。
2.生物安全实验室房间的排气管可作为生物安全柜的排气管。
3.排气系统应能保证生物安全柜相对于其房间的负压。
4.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使用安全柜或其他负压隔离装置作为房间排气口。
5.II级B1.B2和II级生物安全柜的排气必须统直接连接。

表5.3.1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连接

分级

工作口进风速度(m/s)

循环风比例(%)

排风比例(%)

与排风系统的连接方式

I级[1]

0.36

0

100

密闭连接

II级

A1

0.38~0.51

70

30

可排到房间或设置排风罩

A2[1]

0.51

70

30

可排到房间或设置排风罩

B1[1]

0.51

30

70

密闭连接

B2[1]

0.51

0

100

密闭连接

III级[1]

[2]

0

100

密闭连接

注:[1]所有被环境污染的管道必须为负压,或被负压管道或负压室内空间包围。
[2]对于III级生物安全柜,没有工作口送风速度的规定,但当生物安全柜上的橡胶手套脱落或开裂时,孔口处的最低送风速度应以生物安全柜的规范为标准。
5.3.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气系统配备高效过滤器时,可在操作系统上选择空气处理机组。
5.3.3二、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室内排气系统出口必须配备不低于B类的高效过滤器。除了在室内排气系统出口设置第一个不低于B类的高效过滤器外,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还需要连接第二个不低于B类的高效过滤器。两个高效过滤器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必要时,焚烧处理设备可替代第二个高效过滤器。
5.3.4第一排气系统高效过滤器的部件不得有深层管道或夹墙的内部结构,而应与相邻的排气系统口相邻。过滤装置的部件和排烟口的结构应便于当地消毒、灭菌和密封更换过滤装置。
5.3.5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气系统管道正压段不得穿过重生房屋,排烟风机应位于室外排气系统口周围。
5.3.6除非选择特别可*的封闭对策,否则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房屋的排(回)风和生物安全柜的排(回)风不适合夹墙的排(回)风。
5.3.7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烟风机组必须一用一备。
5.3.8生物安全实验室物安全实验室的负压排气量。负压排气量应包括排气架结构、开门、电源开关传动窗、生物安全柜、离心脱水机、机械泵等设施的排气量。
5.3.9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气系统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现场泄漏测量标准。如果现场没有泄漏测量标准,择专用的排气系统高效过滤设备。
5.3.10排气系统口的部位应高于所属建筑平屋面2.5m以上。
5.4自然通风。
5.4.1生物安全主实验室内各种设施的部分应有利于气旋从清洁室内空间向环境污染室内空间的流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室内回流和涡旋。
5.4.2正压送风口以下0.5m处的气旋速率不得超过0.4m/s。
5.4.3气旋方向应确保从清洁区流入污染,从低污染区流入高污染区。位于清洁区两侧的外缓存室应按图5.4.3的方式流入和渗透邻居的气旋压力。


         图5.4.3气流方向示意图

污染区

‑‑‑

半污染区

‑‑

清洁区外缓冲室-

(清洁区)о~

室外

о

 

说明:图中表示微正压,-~-表示负压由小到大,0表示同大气压。
5.4.4室内送排风应采用上下排风方式。室内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尽量减少室内气流停滞的空间。
5.4.5生物安全柜操作面或其他气溶胶操作场所附近不得设置送风口。
5.4.6室内排风口应位于室内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单侧布置,无障碍物。
5.4.7实验室排气口下边缘不得低于0.1m,也不得高于0.15m;上边缘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6m。
5.5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和材料。
5.5.1.排气高效过滤器不得使用木框。
5.5.2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排气管道应采用耐腐蚀、不吸水的材料,一般可采用不锈钢或塑料焊接。
5.5.3室内排气高效过滤与排气扇之间应设置气密阀;在排气扇外侧的排气管上,应从内到外安装粗效过滤器和防雨罩。
5.5.4空调设备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采用表面冷却器时,通过盘管所在截面的气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2.各级空气过滤器前后应安装压差计,测量接管应畅通,安装严密。
3.应选用干蒸气加湿器。
4.加湿设备与后续过滤段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
5.在空调机组保持1000Pa静压值时,箱体漏风率不超过2%。
6.消声器或消声部件的材料应耐腐蚀。不产生灰尘,不易附着灰尘,其填充材料不得使用玻璃纤维及其产品。
7.高效过滤器应耐消毒气体的侵蚀。
8.排气系统中的各级过滤器应采用一次性抛弃型。
6.供水、排水和气体供应。
6.1给水
6.1.1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给水管的控制应设在清洁区。
6.1.2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供水管道应设置止回阀,污染区也应设置在水龙头附近。条件允许时,可由分区专用高水箱供水。
6.1.3实验室系统的给水管道应涂上与普通水管不同的黄色等醒目颜色,并挂上禁止入口标志。
6.1.4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水槽,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也可设置水槽。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水槽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或感应式。
6.1.5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冲孔或紧急冲洗给水装置。
6.1.6室内给水管应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毒塑料管。
6.2排水
6.2.1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不得设置地漏,洗手池排水应当场收集。
6.2.2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废水应收集到特种灭菌槽中。
6.2.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污水应加入有效消毒剂进行灭菌,然后排入室外排水管网。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一些特定的三级生物实验室污水必须在室外管网前进行高压灭菌。
6.2.4灭菌槽应设置在地下空间,便于检查和维护。至少两个槽应相互切换。灭菌槽应密封,本体和部件必须由不锈钢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
6.2.5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某些特定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水管上的通风口必须配备高效过滤器或其他消毒设备,通风口周围通风良好。
6.2.6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水管上的通风口不得接入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管。
6.2.7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排水管上设置采样口,定期检查水样。
6.2.8清洁区排水可直接排入室外管网。
6.2.9特种排水管应采用不锈钢或聚丙烯管。
6.2.10所有排水管通过的地方应采用不收缩、不燃烧、不起尘材料密封。
6.2.11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水管道应明确设置,并与墙体保持一定距离,便于检查和维护。
6.3气体供应。
6.3.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专用气体应由高压气瓶供应,气瓶应位于清洁区,并通过管道输送到各用气点。
6.3.2所有供气管道应安装防回流装置,出口应按工艺要求设置过滤器。
6.3.3真空系统应采用小型真空泵,而不是公共管网。所有真空管道排气应配备可更换的高效气体过滤器,便于更换。
电气和自控。
7.1配电
7.1.1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确保电力的可用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采用独立双路电源供电,不具备独立双路电源供电条件时,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或不间断电源;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采用独立双路电源供电,设置第三电源(如不间断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运行,无任何事故。
7.1.2每个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一个独立的专用配电箱。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专用配电箱应位于实验室的清洁区域。
7.1.3如果生物安全实验室设置不间断电源,则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实验室主要设备45分钟的供电。主要设备至少应包括生物安全柜排风机、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排风机、事故照明、动物笼、自动报警监控系统等。
7.1.4生物安全实验室电源应设置漏电检测报警装置。
7.1.5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插座,并根据需要预留。
7.1.6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
7.1.7生物安全实验室配电管道采用金属管敷设,通过墙面和地板的电线管道采用套管,套管采用不收缩、不燃材料密封。进入实验室的电线管穿线后,管口应采用无腐蚀、无尘、不燃材料密封。矿物绝缘电缆应用于特殊部位(如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污染区)的配电管道。
7.2照明
7.2.1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照明灯应采用天花板密闭清洁灯,具有防水功能。实验室内不得有强烈的反射。
7.2.2~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7.2.3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应显示实验室工作状态的文字或照明信号。
7.3自动控制。
7.3.1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动控制系统必须保证各区域的压差要求。供排气系统必须连锁,以确保压力梯度的稳定性。
7.3.2根据工艺要求,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设置内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
7.3.3应设置排气系统正常运行标志,排气系统运行异常时应报警。备用排气机组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立即维护。
7.3.4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压力梯度控制和显示系统。当负压梯度超过设定值时,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7.3.5空调通风系统的启动顺序是:先启动排气系统,再启动送风系统。关机顺序与启动顺序相反。排气系统与送风系统之间的启动时间间隔不宜过大,应采取措施防止实验室负压过低。
7.3.6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空调通风设备应自动手动控制,控制和显示面板应设置在清洁区。
7.3.7自动控制系统应根据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
7.3.8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任何相邻门(包括传送窗)都应自动联锁。
7.3.9当门使用电动连锁装置时,两扇门在断电时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
7.3.10紧急情况下,所有门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
7.3.11所有空气过滤器应配备压差报警和监测装置。
7.4通讯
7.4.1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外应有内部电话或对讲机装置。
7.4.2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传真机或其他设备,以便将实验资料传递给实验室。
7.4.3通信系统应根据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
8安全与消防。
8.1安全要求。
8.1.1在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明确标明操作中接触到的病原体、危险程度和预防措施以及负责人的名称。同时,应标明国际生物危险符号。生物危险符号应按以下比例绘制。
8.1.3生物安全柜操作不便时,必须采用负压隔离装置和人身防护措施。
8.1.4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试验台。试验台应采用整体平台,光滑、不透水、耐腐蚀、耐热、易于清洗。生物安全实验室中的各种平台、架子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侧面至少有80个,后面至少有40个间距,以便于清洁。当必须放置*墙时,必须用密封胶密封*墙的边缘。生物安全柜的侧面和后面应至少距离墙300个。
8.1.5传输窗口应采取物理消毒措施。传染性材料必须在通过传输窗口之前密封在密闭的容器中。
8.1.6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试验台应采取防倾倒措施,边角应为弧形过渡,不得有突出的尖角和锐边。
8.2消防要求。
8.2.12~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位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
8.2.2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为独立的防火分区。
8.2.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与其他房间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8.2.4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分离措施,防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应与其他部位隔开。
8.2.6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隔墙和天花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材料。
8.2.7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消防报警装置。
8.2.8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根据需要采取便携式灭火器等其他灭火措施。
9施工要求
9.1一般要求。
9.1.1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施工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要求,调净化工程为核心,取得其他工种的积极配合。
9.1.2各施工程序应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9.1.3施工过程中应对各工序进行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
9.1.4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合运行调试,并编制系统调试报告。
9.2建筑装饰。
9.2.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装饰施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不产尘,不产菌;
2.不积尘,不积菌;
3.易于清洁消毒。
9.2.2生物安全实验室地面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防滑;
2.无缝处理;
3.耐消毒剂侵蚀;
4.耐磨;
5.易清洗。
9.2.3生物安全实验室墙体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表面光滑;
2.表面耐腐蚀、耐磨;
3.不吸湿,不透湿;
4.不易附着灰尘;
5.易清洗;
6.所有缝隙均用胶水密封。
9.2.4生物安全实验室各房间的门或墙上应设置压孔。
9.3空调净化。
9.3.1技术夹层中的任何管道穿过天花板时,贯穿部位必须完全密封。灯箱与天花板之间的孔应密封。
9.3.2送排风管道应隐蔽安装,排风管道不得穿过污染区;
9.3.3送,排气管上的气密阀应联锁,系统不运行时处于常闭状态。
9.3.4送风管道的咬缝用胶水密封,肥皂泡试验证明无泄漏。
9.3.5各种调节装置应严密,调节灵活,操作方便,并应联合试运行。
9.3.6排气高效过滤装置应在工厂生产,检漏合格后严格密封,直至现场安装。高效排气过滤装置的室内侧应采取措施保护高效过滤器。
9.4生物安全柜的安装。
9.4.1生物安全柜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水平放置和拆卸,搬入安装现场后应拆卸包装。
9.4.2生物安全柜应安装在排气口附近,不得安装在气流变化剧烈、人流较多的地方,不得安装在门口。生物安全柜应位于空气流方向下游。
9.4.3生物安全柜背面,侧面与墙面的距离应保持不小于150~300的维护距离,顶部也应留有不小于300的空间。
9.4.4生物安全柜与排气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表5.3.1的要求,并且必须方便更换排气高效过滤器。
9.4.5如果安全柜需要其他气体,应同时安装气体管道。
10验收和检测。
10.1工程验收。
10.1.1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验收是实验室启用验收的基础,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
10.1.2工程验收必须出具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标准分为三类: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
10.1.3工程验收前,必须先进行工程检验。工程检验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
10.1.4工程验收内容应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综合性能评价文件。
10.2工程检测及综合性能评价。
10.2.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试验应在施工单位调整试验后进行综合性能综合评价。
10.2.2有II级以上生物安全柜的实验室应先进行安全柜现场检测,确认其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实验室性能检测。
10.2.3检测前应确认所有排气管道的严密性,即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签署的管道严密性自检报告。送风系统应按照《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JGJ71-90的方法和标准进行严密性试验。
10.2.4工程检测的必测项目应符合表10.2.4的规定,检测状态为静态。
 

表10.2.4 工程检测的必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工况

执行条款

1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围护结构的严密性

关闭所有的排风机,只开送风机

10.2.5

2

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

关闭所有送风,只开排风。

10.2.6

3

送风高效过滤器检漏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包括生物安全柜)

10.2.6

4

安全柜的排风高效过滤器安装在管道内(特别是第二道高效过滤器)的检漏

关闭全部送风,门全部开启

10.2.6

5

静压差(门全关)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6

气流流向(门全开)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5.4.1和10.2.7

7

风口流速

净化系统正常运行

5. 4. 3

8

室内送风量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9

洁净度级别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10

温度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11

相对湿度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12

噪声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3

13

照度

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3.2和3.3.3

 

10.2.5房间的严密性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价。
  1.检测方法:关闭排风气密阀门,关闭门窗,用药液水封密封好地漏(如果有地漏的话),打开送风机,使室内外压差升到160Pa,然后停止送风。
  2.评价标准:观察微压差计压力下降的速度,每分钟下降不超过8Pa即为合格。

10.2.6高效过滤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漏和评价。

项目

送风系统高效过滤器

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

检漏方法

粒子计数扫描法,执行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粒子计数扫描法,执行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漏工况

正常送风状态

关闭送风,只开排风,室内含尘浓度(≥0.5μm)不小于5000粒/L。

评价标准

超过3粒/L,即判断为泄漏。

第一道过滤器,超过3粒/L,即判断为泄漏;第二道过滤器,超过0粒/升,即判断为泄漏。

 

10.2.7气流方向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价。
1.测点布置:主实验室送风口中心纵横截面和工作区高度的水平面。截面上的测点间距为0.2~0.5m,水平面上的测点间距为0.2~1.0m。两个出风口之间的中线应有测点,所有门中间应有测点。
2.用单线或发烟器测量。
3.评价标准:丝线或烟雾从清洁区漂移到半污染区。从半污染区漂移到污染区是合格的。主实验室气流应符合5.4.1条要求。其他参数10.2.8。
按JGJ71-9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和GB50243-2002《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必测和故障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应在必测项目检测完毕后进行验证。
10.2.10不得用综合性能综合评价的检验结果代替竣工验收阶段的调整试验结果。
10.2.11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评价时,应进行静态检测。任何测试结果都必须注明测试状态。
10.2.12竣工验收的检验可由施工方完成。综合性能综合评价的检验,由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第三方完成。
10.2.13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投入使用后,每年常规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同本规范。
10.3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
10.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现场检测:
1.生物安全实验室竣工投入使用前,已安装生物安全柜。
2.移动生物安全柜。
3.维护生物安全柜。
4.生物安全柜更换高效过滤器后。
5.生物安全柜一年一度的常规检测。
10.3.2对于新安装的生物安全柜,在使用前必须通过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有生物安全柜必须有合格的工厂检测报告。
10.3.3生物安全柜现场必测工程应满足表10.3.3的要求,必测工程不合格的生物安全柜不得使用。


表10.3.3 生物安全柜的必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工况

执行条款

备注

1

安装位置

静态

9.4

 

2

垂直气流速度

正常运转状态

10.3.4

II级安全柜

3

工作窗口气流流向

正常运转状态

10.3.5

I、II级安全柜

4

工作窗口气流流速

正常运转状态

10.3.6

I、II级安全柜

5

工作区洁净度

正常运转状态

10.3.7

II级安全柜

6

噪声

正常运转状态

10.3.8

 

7

照度

正常运转状态

10.3.9

 

8

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

检测状态

10.3.10

 

9

接触电流

正常运转状态

10.3.11

 

10

接地电阻

正常运转状态

10.3.12

 

 

评论规范:平均风力不低于0.25m/s,与厂家给出的差值不超过0.025m/s,点射风力与平均风力的差值不超过±20%。
10.3.4生物安全柜垂直气旋均值风力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检验方法:在高效过滤器以下0.15m处的横截面上,选择风速风向仪对称设置准确测量横截面风力。测量点间隔不得超过0.15m,每列至少3点,每排至少5点。
10.3.5生物安全柜工作中通道的气旋流入检符合以下规定:
检验方法:工作中对话框横截面可采用散烟法或线丝法进行检验,检验部位包括工作中渠道周边和中间区域。
评论规范:工作中对话框横截面所有部位的气旋均向内。
10.3.6生物安全柜工作中通道的气旋流速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检查方法:选择风速计,准确测量对话框横截面的风力。测量点间隔不得超过0.10m,每列至少2点,每排至少5点。
评论规范:横截面风力值不低于产品执行标准。
10.3.7生物安全柜工作区域的清洁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方法:在工作区域选择浮尘粒子计数器进行检验。粒子计数器的取样口放置在设备工作台上20cm的相对高度部分,测量点听从线,列出20cm的网格图。每列至少准确测量3点,每排至少准确测量5点。
评论规范:工作区域的清洁度等级应为5级(100级)。
10.3.8生物安全柜噪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方法:生物安全柜前板核心向外300cm,高于设备工作台380cm。
评论规范:噪声不得高于产品执行标准。
10.3.9生物安全柜光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方法:沿设备工作台长度方向轴线每30cm设置一个测点。与侧墙间距为15cm时,不再设置。
评论规范:平均光强度不低于产品执行标准。
10.3.10生物安全柜有标准时,必须进行壳体泄漏检查。肥皂泡可以在500Pa的工作压力下密封和充压生物安全柜。
注:肥皂泡可以标明细微的泄漏点。大泄漏点不会产生肥皂泡,但很可能会产生小的气体流动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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