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机构与人员
在实施GMP的过程中,组织机构是组织保证,人员是执行主体,培训是重要环节,这是实施GMP的先决条件之一。
企业必须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及各岗位的职责,并配备专业、学历、经验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为顺利实施GMP做好组织与人员方面的保障。因此在进行质量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
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2、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3、是否按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
4、各岗位的人员素质是否规范要求;
5、各级人员是否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1)是否制定和执行培训计划、
(2)培训是否涉及所有人员、
(3)是否分层次进行培训、
(4)是否建立了人员培训档案、
(5)是否进行岗前培训、
(6)是否进行在岗培训、
(7)任务变化后、(岗位调动后)的是否进行相关培训、
(8)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是否进行再培训、
(9)是否持证上岗
(10)员工能否胜任本职工作、
(11)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12)培训效果评价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 |
*0301 |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
查资料:机构图,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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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302 |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查资料: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文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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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401 |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
查资料: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各种证件和工作年限及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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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403 |
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
查资料:主管药品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各种证件是否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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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501 |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
查资料: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各种证件和工作年限及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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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502 |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
查资料: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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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601 |
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
查资料:查阅员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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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602 |
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
查员工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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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603 |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
查员工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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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605 |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岗,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
查资料: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记录及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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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606 |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 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
查资料: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记录及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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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607 |
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 |
查资料:相关人员的岗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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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609 |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
查看相关人员的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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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701 |
应按本规范要求对各级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
查看个员工的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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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厂房与设施
厂房和设施是实施GMP管理最根本的条件之一,厂房的位置、设计、建筑、改建、养护及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都应能满足工艺生产的要求,为避免产生交叉污染、混淆、差错以及灰尘、污垢的产生与聚集,厂房的布局、设计与设施的选型、安装等都应使产生差错的危险减到最低限度,并应考虑便于清洁和养护。因此在进行质量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
厂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生产厂房
A、设计、布局是否满足工艺要求;B、是否有足够的面积和空间;C、生产操作是否互相影响;D、是否有防止外界异物进入的设施;
洁净区
内表面是否光滑、密封;
设施是否能避免产生或聚集尘埃,便于清洁;
照度、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空气是否经过净化并定期监测;
人员与物料的净化设施是否合理;
特殊操作间是否有相应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及措施;
储存区
面积与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各状态物料存放是否能防止交叉污染与差错;
检验区
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与微生物检定是否分开;
特殊要求设备、仪器是否有相应设施;
实验动物房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5 |
0801 |
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
现场查看:生产环境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 资料查看:总体布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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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901 |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
资料查看: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空气洁净度布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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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902 |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
现场查看: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 资料查看:生产工艺布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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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001 |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 |
现场查看: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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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101 |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的内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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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102 |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应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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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103 |
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 |
现场查看: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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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201 |
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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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202 |
中药材炮制中的蒸、炒、炙、煅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
现场查看: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厂房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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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203 |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排风和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等设施。 |
查看现场:提取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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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204 |
净选药材的厂房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
查看现场:提取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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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205 |
净选药材的厂房应有必要的通风除尘设施。 |
查看现场:前处理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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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207 |
贮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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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208 |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贮存的厂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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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209 |
中药材的库房应分别设置原料库与净料库,毒性药材、贵细药材应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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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301 |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应易于清洁。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内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内公用设施清洁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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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401 |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应达到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的照度及应急照明设施。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照度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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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501 |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度级别。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空气净化布局图及空气监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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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502 |
洁净室(区)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应符合规定。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空气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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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504 |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
资料查看:空气净化系统清洁、维修、保养的SMP,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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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505 |
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不得利用回风。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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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506 |
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
查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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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1601 |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应密封。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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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602 |
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区域)之间或规定保持相对负压的相邻房间(区域)之间的静压差应符合规定,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并记录压差。 |
现场查看: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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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603 |
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区域内,产尘量大的操作室应保持相对负压。 |
现场查看:看风压表显示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查看:压差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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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604 |
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生产厂房门窗应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
本厂无此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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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1605 |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门窗应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
现场查看: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门窗是否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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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701 |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5%。 |
现场查看:温湿度计的实际情况。 资料查看:温湿度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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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801 |
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100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是否符合规定。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管理SMP,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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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901 |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和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
现场查看:人员和物料出入及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工艺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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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903 |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缓冲设施,洁净室(区)人流、物流走向应合理。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工艺流程图及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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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2301 |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应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
现场查看: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生产操作是否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资料查看:总体布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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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2401 |
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
查看现场是否有防尘捕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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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2402 |
中药材的筛选、切制、粉碎等生产操作的厂房应安装捕尘设施。 |
查看现场是安装捕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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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2501 |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
现场查看: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的净化处理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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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601 |
仓储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应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按规定定期监测。 |
现场查看:仓储区是否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是否清洁和干燥,温度、湿度的实际情况。 资料查看:仓储区的管理SMP,SOP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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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2602 |
如仓储区设物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
现场查看:仓储区取样车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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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2701 |
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
现场查看:洁净区内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捕尘设施及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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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2801 |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以及其他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
现场查看: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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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2802 |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等应分室进行。 |
现场查看:微生物限度检定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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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2901 |
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应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
现场查看:生产车间,实验室的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等仪器)安放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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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品种、规模相适应、性能可靠的生产设备。这些生产设备是实施GMP规范管理、生产出质量稳定均一药品的物质基础;没有符合品工艺要求、性能稳定的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就得不到有效、可靠保障。企业选择的设备必须满足生产技术要求、使用时不污染药品、也不污染环境,有利于清洗、消毒或灭菌并能满足设备验证的需要;设备的材质、内部结构必须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必须建立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清洗、校验、验证的管理程序,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科学管理,确保设备能始终如一地满足生产需要、符合GMP规范要求。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
1、 设备的设计、选型
(1) 是否满足工艺、产量要求;
(2) 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3)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表面是否符合要求;
(4) 是否容易清洗、消毒;
(5) 过滤器材的材质、与药液的相容性;
(6) 润滑剂、冷却剂是否对药品造成污染;
(7) 生产、检验仪器是否符合生产检验要求;
(8) 是否有选型论证报告;
2、 设备的安装
(1) 是否便于操作、维护保养;
(2) 管道焊接(焊接头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设备保温层是否符合要求;
(4) 干燥设备的进出风口是否安装过滤、防倒灌装置
3、水系统
(1) 管道、贮罐的材质要求;
(2) 设计是否能确保水质达到质量标准;
(3) 管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4) 管道、贮罐是否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5) 贮罐通气口是否安装疏水性除菌过滤器;
(6) 制备、贮存、分配是否能防止微生物滋生、污染;
(7) 采取的维护保养措施是否能保证水质。
2、设备(管道)的标识
(1) 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物料名称、流向;
(2) 生产设备是否明显标识。
3、设备的维护保养
(1) 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2) 维护保养是否影响药品质量;
(3) 是否有记录。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56 |
3101 |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应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应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应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
现场查看:各种生产设备。 资料查看:各种生产设备的验证资料。 |
|
57 |
3201 |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
现场查看:各种生产设备。 资料查看:各种生产设备的清洁验证资料。 |
|
58 |
3202 |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等物质脱落。 |
现场查看: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有颗粒性物质脱落,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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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3205 |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
现场查看:看是否有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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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3207 |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应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 |
现场查看: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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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3208 |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成分资料。资料查看:管理S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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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3301 |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
现场查看: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有标牌及物料标识。 |
|
63 |
*3401 |
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
现场查看: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各种设备和容器否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资料查看: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各种设备和容器的材质,安装资料(包括焊接)及管理SMP。 |
|
64 |
*3403 |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应规定储罐和管道清洗、灭菌周期。 |
现场查看:纯化水的储罐输送管道是否避免死角盲管。 资料查看:纯化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设计和安装等资料及维护、清洁管理SMP,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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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3404 |
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
资料查看: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过程中水质检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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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3501 |
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应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应定期校验。 |
现场查看: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是否有明显的校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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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3601 |
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
现场查看: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资料查看:状态标志管理S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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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3602 |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 |
资料查看:生产设备期维修、保养SMP,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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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3603 |
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状态标志。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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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3604 |
非无菌药品的干燥设备进风口应有过滤装置,出风口应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
本公司无此类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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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3701 |
生产、检验设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
资料查看:生产、检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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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3702 |
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应设专人专柜保管。 |
查相关SMP及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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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 料
物料是药品生产的物质基础,无质量合格的物料就不可能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而不规范的物料管理必然引起物料混淆、差错、交叉污染。药品生产是物料流转的过程,涉及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的所有部门。物料管理必须建立规范的物料管理系统,使物料流向清晰、具有可追溯性;并需制订物料管理制度,使物料的接收、检验、存放、发放使用有章可循,加强物料的仓储管理保障物料质量。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物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2、 主要原辅料供应商是否经过质量审计;是否从经审计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物料;
3、 是否建立物料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的管理制度;
4、 实际的物料管理工作中是否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5、 物料是否按批进行验收、检验、储存;物料是否根据性质合理存放;
6、 各种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状态物料是否严格管理;
7、 各种特殊物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毒性药材、贵细药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及标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 物料是否规定使用期限及复验;
9、 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印刷性包装材料是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一致;
10、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印刷性包装材料印刷前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
11、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印刷性包装材料的保管、发放、使用、销毁是否执行相关制度;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73 |
3801 |
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
资料查看:物料的管理SMP,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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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3802 |
应有能准确反映物料数量变化及去向的相关记录。 |
资料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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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3803 |
物料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 |
现场查看:原料、辅料的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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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3901 |
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
资料查看:物料检验记录和报告书及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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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3902 |
进口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具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应符合药品进口手续,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
本公司无此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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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3903 |
非无菌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
本公司无此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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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3904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经过批准。 |
查相关供应商审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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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3905 |
物料应按批取样检验。 |
资料查看:原料、辅料的请验单及检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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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4001 |
药品生产用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
资料查看:中药材、中药饮片入库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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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4002 |
购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有详细记录,每件包装上应附有明显标记,标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加工)日期。 |
资料查看:中药材、中药饮片入库验收记录(包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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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4003 |
毒性药材、易燃易爆等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
毒性药材、易燃易爆等药材外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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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4004 |
鲜用中药材的购进、管理、使用应符合工艺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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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4101 |
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购进并相对固定,变更供应商需要申报的应按规定申报, 供应商应经评估确定。对供应商评估情况、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购买合同等资料应齐全,并归档。 |
资料查看:主要物料供应商审计资料,入库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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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4102 |
购进的物料应严格执行验收、抽样检验等程序,并按规定入库。 |
资料查看:原料、辅料的到货验收、请验单及入库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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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4201 |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应严格管理。不合格的物料应专区存放,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能确保对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
资料查看:待验、合格、不和格物料的SMP。 现场查看:物料仓库分区及状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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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4301 |
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条件贮存。 |
资料查看: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贮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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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4302 |
固体原料和液体原料应分开贮存;挥发性物料应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应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
现场查看:固体和液体原料储存是否分开,挥发性物料(酒精)是否与其它物料分开储存,净药材(破碎药材)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是否严格分开。净药材使用的容器或包装是否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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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4303 |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贮存、养护应按规程进行。 |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贮存库房。 |
|
91 |
*4401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的验收、贮存、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
无 |
|
92 |
*4402 |
菌毒种的验收、贮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
现场查看:菌毒种管理SMP,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SOP和记录。 |
|
93 |
4407 |
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贮存、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
现场查看: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储存、保管。 资料查看: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管理SMP,SOP验收记录。 |
|
94 |
4501 |
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贮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
资料查看:物料储存期,物料购进日期及检验报告书。 现场查看:物料入库记录与实物是否相符。 |
|
95 |
*4601 |
药品标签、说明书应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
现场查看: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
|
96 |
4602 |
标签、说明书应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
现场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印制前的校对实样,入库检验报告书 |
|
97 |
4603 |
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应按标签管理。 |
现场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等是否专柜(库)存放。 资料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发放、领取是否按标签说明书管理 |
|
98 |
4701 |
标签、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 |
现场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库存情况 |
|
99 |
4702 |
标签、说明书应按品种、规格专柜或专库存放,应凭批包装指令发放。 |
现场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等是否专柜(库)存放。 资料查看:标签、使用说明书发放、领取是否按指令存放。 |
|
100 |
4703 |
标签应计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
查相关记录看标签是否计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是否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是否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
|
101 |
*4704 |
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
查看标签发放、使用、销毁记录 |
|
五、卫 生
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的卫生,对药品质量有很大的影响,若生产的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的卫生达不到标准,对药品产生的污染是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标准),防止对药品产生污染,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系列的清洁规程(厂房设施清洁规程、设备清洁规程、人员清洁规程等),明确生产环境、设备和人员的清洁卫生要求,并掌握清洁、消毒的验证方法,才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
2、 制订的厂房清洁卫生管理规程、设备清洁规程、容器具清洁规程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实际工作中是否执行相关的清洁规程并有记录;
3、 生产现场是否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4、 辅助设施的设置是否对洁净区产生影响;
5、 工作服的材质、样式、清洁(灭菌或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6、 洁净区人员进入是否有限制;
7、 洁净区非生产人员进入是否经批准、培训;
8、 进入洁净区人员是否经卫生学、微生物知识培训;
9、 洁净区是否定期消毒,消毒剂的选用、更换是否符合要求;
10、药品生产性人员是否经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康档案;
11、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是否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操作。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02 |
48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应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
现场查看: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 资料查看:专人负责的卫生管理SMP,SOP |
|
103 |
4802 |
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冼、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卫生工具应存放于对产品不造成污染的指定地点,并限定使用区域。 |
查看现场 |
|
104 |
4901 |
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
资料查看:各种厂房的清洁SMP,SOP及记录。
|
|
105 |
4902 |
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
资料查看:设备清洁管理SMP,SOP及记录。 |
|
106 |
4903 |
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容器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
资料查看:各种厂房的清洁SMP,SOP及记录。
|
|
107 |
5001 |
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
查看现场 |
|
108 |
5101 |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应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平面布局图 现场查看: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 |
|
109 |
5201 |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物。 |
资料查看:各种工作服的选材及不同工段 的工作服与等级要求是否一致。 现场查看:不同工段人员的现场穿戴 |
|
110 |
5203 |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http://www.iwuchen.com/news-2/)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应制定工作服清洗周期。 |
查看现场以及工作服清洗记录 |
|
111 |
5204 |
100,000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 |
无 |
|
112 |
5301 |
洁净室(区)应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对进入洁净室(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进出管理SMP,SOP及进出登记记录。 |
|
113 |
5401 |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100级洁净室(区)内操作人员不得裸手操作,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消毒。 |
现场查看: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是否化妆和佩带饰物,是否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
|
114 |
5501 |
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消毒SMP,SOP及记录,消毒剂的验证资料 |
|
115 |
5502 |
应制定消毒剂的配制规程并有配制记录。 |
查相关SMP及相关配置记录 |
|
116 |
5601 |
药品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应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
资料查看:药品生产人员健康档案 |
|
117 |
5604 |
应建立员工主动报告身体不适应生产情况的制度。 |
查相关文件 |
|
六、验 证
GMP本质在于保证产品生产过程具有重现性,使认证过的系统(包括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等)具有一定的可靠性,而验证是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能达到预期结果(稳定可靠性)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若没有职责分明的验证领导机构、建立可行的验证工作程序、方案对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等未经过一系列的测试、试验来判断是否稳定可靠,就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过程的重现性,必然不可能生产出质量稳定、均一的产品。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核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建立验证领导组织机构及项目小组,并明确职责;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18 |
*5701 |
企业应有验证总计划,进行药品生产验证,应根据验证对象建立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
资料查看:药品生产验证资料(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及组织实施)。 |
|
119 |
*5702 |
药品生产验证内容应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及其变更、设备清洗、主要原辅材料变更。 |
资料查看:药品生产过程验证资料(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及组织实施)。 |
|
120 |
*5703 |
关键设备及无菌药品的验证内容应包括灭菌设备、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 |
资料查看:关键设备验证资料 |
|
121 |
*5801 |
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
资料查看:生产周期再验证资料 |
|
122 |
*5901 |
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
资料查看:验证报告资料。 |
|
123 |
6001 |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
资料查看: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是否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
|
七、文 件
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GMP通过“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案可查”来达到预防差错、混淆和交叉污染,不给任何偶然发生的事件以机会,而文件是“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案可查”的基础。 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建立文件管理的程序及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现行的文本;
3、 文件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24 |
61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
查看《设备管理规程》及相关记录 |
|
125 |
6102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物料采购、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
查看相关记录 |
|
126 |
6103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和记录。 |
查看相关记录 |
|
127 |
*6201 |
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处方和确定的批量,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贮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 |
查看生产工艺规程 |
|
128 |
6202 |
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应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
查看岗位操作规程 |
|
129 |
6203 |
标准操作规程的格式应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 |
查看标准操作规程 |
|
130 |
6204 |
批生产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31 |
63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
查看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
|
132 |
*6302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
查看文件:《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
|
133 |
*6303 |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计划、原始数据和分析汇总报告。 |
查看稳定性考察计划、原始数据和分析汇总报告。 |
|
134 |
*6304 |
每批产品应有批检验记录。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35 |
64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分发、收回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
资料查看:文件管理SMP,SOP |
|
136 |
6402 |
分发、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
资料查看: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是否留档备查。 现场查看: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
|
137 |
6501 |
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 3.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 4.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 5.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应有责任人签名。 |
查看生产管理文件核质量管理文件 |
|
八、生产管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的生产管理强调实行生产过程的管理,只有严格控制生产全过程及影响生产质量的各种因素,才能确保最终产品的万无一失。企业必须建立清晰、准确、完整、有效的生产管理文件,对生产过程、批号、包装、生产记录、不合格品、物料平衡检查及清场等实施全面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药品污染、检查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因素,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建立各品种的工艺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
2、 生产文件的变更是否符合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
3、 生产过程物料平衡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4、 特殊物料的生产、监控是否符合规定;
5、 批生产记录设计、填写、更改、保存、销毁等是否规范;
6、 生产批次划分及批号编制是否符合规定;
7、 生产是否执行开工前检查;
8、 生产过程是否采取各种防止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的措施,措施是否有效;
9、 无菌药品生产的时限规定是否符合规定;
10、生产过程各状态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11、生产工艺用水的选用、质量及检验是否符合规定;
12、药品零头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13、生产结束是否执行清场制度。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38 |
*6601 |
药品应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
查批准文件、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 |
|
139 |
*6602 |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应按规定程序执行。 |
资料查看:是否有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及管理SMP,更改记录。 |
|
140 |
6701 |
每批产品应按产量和数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应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
资料查看:物料平衡管理SMP,查看批生产记录中物料平衡与规定限度,超出规定限度处理情况。 |
|
141 |
6702 |
中药制剂生产中所需贵细、毒性药材或饮片应按规定监控投料,并有记录。 |
查看相关生产记录 |
|
142 |
6801 |
批生产记录应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43 |
6802 |
批生产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44 |
6803 |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45 |
*6901 |
药品应按规定划分生产批次,并编制生产批号。 |
查看生产管理文件及批生产记录 |
|
146 |
7001 |
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并将相关记录纳入下一批生产记录中。 |
查看批生产记录 |
|
147 |
7002 |
生产中应有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的措施。 |
产看生产现场看是否有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的措施 |
|
148 |
*7003 |
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
无 |
|
149 |
*7004 |
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他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设施。 |
无 |
|
150 |
7006 |
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
现场查看: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交叉污染的措施 资料查看:防止叉污染的管理SMP |
|
151 |
7011 |
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
产看生产现场是否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
|
152 |
7013 |
生产中的中间产品应规定贮存期和贮存条件。 |
查看相关管理文件 |
|
153 |
*7015 |
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应明确标示并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因特殊原因需处理使用时,应按规定的书面程序处理并有记录。 |
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查看不合格物料存放现场是否有明确标示 |
|
154 |
7016 |
药品生产过程中,物料、中间产品在厂房内或厂房间的流转应有避免混淆和污染的措施。 |
场查看:中间产品和原料药在厂房内或厂房间的流转是否有避免混淆和污染的措施。 资料查看:中间产品和原料药在厂房内或厂房间的流转管理SMP,SOP |
|
155 |
7018 |
中药制剂生产过程中,中药材不应直接接触地面。 |
现场查看:中药制剂生产过程中中药材是否直接接触地面。
|
|
156 |
7019 |
含有毒性药材的药品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特殊措施。 |
无 |
|
157 |
7020 |
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应用于洗涤其他药材,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应在一起洗涤。 |
现场查看:看拣选后药材的洗涤是否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是否未用于洗涤其他药材,不同药性的药材是否避免在一起洗涤。 |
|
158 |
7021 |
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应露天干燥。 |
现场查看: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是否露天干燥。 |
|
159 |
7022 |
中药材、中间产品、成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 |
文件查看:中药材、中间产品、成品的灭菌方法是否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 |
|
160 |
7023 |
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 |
记录查看: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是否做微生物检查。 |
|
161 |
7024 |
中药材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切、炮制、洗涤等加工,需要浸润的中药材应做到药透水尽。 |
查看现场 查看相关生产记录 |
|
162 |
*7101 |
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 |
查看工艺用水检验相关记录 |
|
163 |
7102 |
工艺用水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定期检验,检验应有记录。 |
查看工艺用水验证方案 |
|
164 |
7201 |
产品应有批包装记录,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已包装产品的数量;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
查看产品生产包装记录 |
|
165 |
7202 |
药品零头包装应只限两个批号为一个合箱,包装箱外应标明合箱药品的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 |
查看药品合箱记录 |
|
166 |
7301 |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应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应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 |
资料查看:批生产记录中清场记录 |
|
九、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GMP管理的核心,质量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GMP能否顺利实施,质量工作的覆盖面、质量管理人员对各项工作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质量管理水平。而要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必须设置独立的直属企业领导人领导的质量管理部门及质量管理网、配备足够的够资格的质量检验人员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对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是否能切实履行质量管理的职能;
2、 质量管理、检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 检验所需的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切实履行了质量管理的职责。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67 |
*7401 |
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应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并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
资料查看:组织机构图图 |
|
168 |
7402 |
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应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
资料查看:QA,QC人员情况表 现场查看:化验室 |
|
169 |
7501 |
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应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
资料查看: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制定和修订;取样和留样管理SMP,SOP及记录 |
|
170 |
7503 |
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 |
资料查看: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等管理办法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制定。 |
|
171 |
*7505 |
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
资料查看:物料和中间产品的放行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决定 |
|
172 |
*7507 |
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
资料查看:药品放行记录否由质量管理部门签发(包括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 |
|
173 |
*7508 |
质量管理部门应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
资料查看: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管理SMP,SOP及处理记录 |
|
174 |
*7509 |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按试验原始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 |
资料查看: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取样、检验、留样记录及检验报告 |
|
175 |
7513 |
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 |
资料查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监测SMP及记录 |
|
176 |
7514 |
质量管理部门应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
资料查看: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管理SMP |
|
177 |
7515 |
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偏差处理程序,所有偏差应有记录,重大偏差应有调查报告。 |
资料查看:偏差处理相关管理规定、偏差处理调查报告 |
|
178 |
7601 |
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并履行质量否决权。当变更供应商时,质量管理部门应履行审查批准变更程序。 |
资料查看: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的审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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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品销售与回收
产品销售与回收管理是质量管理的不可缺少部分,是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延伸,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及回收管理程序,能保证在紧急情况时将产品从销售市场顺利收回,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及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销售记录是否及时建立;
2、 销售记录的项目是否全面;
3、 销售记录的保存是否符合规定;
4、 药品回收管理文件及记录的内容是否制定合理;
5、 对回收产品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79 |
*7701 |
每批药品均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收回。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
资料查看:每批药品销售记录 |
|
180 |
7801 |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销售记录应保存三年。 |
查看销售记录管理SMP是否有规定。 |
|
181 |
79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
查看药品退货和收回SOP,其内容是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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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7902 |
因质量原因退货或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
资料查看: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销毁管理SMP,SOP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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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用户投诉及时调查、妥善、正确处理和按规定对不良反应的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同时也是药品生产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必须设置用户投诉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建立用户投诉、不良反应的管理制度,并按文件规定对用户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和对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对社会、患者尽到我们的责任,同时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设置投诉、不良反应处理、报告的机构或人员;
2、 是否建立投诉、不良反应的管理程序,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用户投诉是否及时调查、处理,并详细记录;
4、 不良反应是否按国家法规进行监测、报告;
5、 不良反应、重大质量事故是否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83 |
8001 |
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 |
资料查看:药品不良反应管理SMP,SOP及记录(专 门机构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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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8101 |
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调查处理。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资料查看: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记录和调查处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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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自 检
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自检)是企业在建立、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以后必须进行的一项管理活动,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自检)的目的是为了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能符合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能够符合GMP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的质量管理目标。企业通过组建内部审计(自检)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及能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建立内部审计(自检)的工作程序,拟定内部审计(自检)的工作计划,按程序定期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准确、客观和公正的判断,以评价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与GMP规范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对自检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因此,在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计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建立自检的组织机构
2、 自检成员的能力是否胜任工作;
3、 是否建立自检管理程序;
4、 是否按程序定期进行自检;
5、 自检是否进行记录,自检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序号 |
条款 |
检 查 内 容 |
收集证据方法 |
审 核 结 果 |
186 |
8301 |
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执行规范要求的全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缺陷进行改正。 |
资料查看:自检SMP,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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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8401 |
自检应有记录。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检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 |
资料查看:自检记录,自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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