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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5378-2011药品原始包装材料-良好生产规范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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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5378-2011药品原始包装材料-良好生产规范中文版

  

0 引言

0.1 通则

ISO标准识别了GMP原则和为适用于药品的初级包装材料(即内包装材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以下直接简称为药包材,Seconday packaging materials 为外包装材料/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QMS的规定要求。由于这些药包材直接接触药品,在生产和控制这些材料的组织内实现GMP原则对于患者使用药品时的安全性来说十分重要。应用GMP原则生产药包材,应确保达到药厂的需求。

ISO标准是针对药包材的应用标准,同时也包含了ISO90012000的要求。

ISO标准的布局规定如下:

-1 正体字为直接从ISO90012000引用并未做改变的条款或子条款。

-2 斜体字为包含附件的有关直接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GMP要求。

-3 条款3包含GMP术语和定义,并在括号中列出来源。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0.1 通则

采用QMS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QMS的设计和实施受不同需求、特定目标、所提供的产品、采用的过程、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的QMS结构或文件并不是本ISO标准的目的。本ISO标准规定的QMS要求是对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帮助理解或者澄清有关要求的参考信息。本ISO标准可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各方(包括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达到客户,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在开发此ISO标准时已经考虑ISO9000ISO9004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ISO标准关键目的是规定一个统一的针对药包材的要求,包括一些来源于药品GMP生产和控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0.2 过程方法

ISO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提高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旨在通过以满足客户要求的方式来增加客户满意度。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确认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使用资源并实施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个活动,可被可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以直接形成下一过程的输入。对组织内的过程组成的系统的应用,连同对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以及对这些过程进行的管理,可被成为过程方法。过程方法的一个优势是实现了对系统过程中单个过程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的连续控制。早QMS中应用过程方法时,此方法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理解并满足要求;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获得过程绩效和有效性的结果;和基于客户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1 所展示的以过程为基础的QMS模式阐明了条款4-8所呈现的过程联系。该说明显示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客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客户满意的监视要求评价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


1的模式虽覆盖了此ISO标准的所有要求,但没有详细说明各过程。

注:另外,PDCA方法可应用与所有的过程,其可简单的概述如下:策划:按照客户要求和组织方针,建立实现结果所必需的目标和过程;实施/做:实施过程;检查:按照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监视和测量产品和过程,并报告结果;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绩效。

注:沟通过程的例子包括通信质量有关的政策,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

5.6 管理评审

5.6.1 通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QMS,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此评审应包括评估改进的机会和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对质量方针和目标变更的需求。应保持记录。

 

5.6.2 评审输入

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绩效和产品的符合性;

d.         纠正预防措施的状况;

e.         以往评审的跟进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体系的变更;

g.         更改建议;

h.         培训效果

 

5.6.3 评审输出

评审输出应包括同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和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客户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需要的资源。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要的资源:

a.         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以满足客户要求的方式增强顾客满意度。

6.2 人力资源

6.2.1 通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员工应能够胜任。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这些措施的效果;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及这些活动是如何影响对质量目标达成情况的;

e.         保持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6.2.2.1 GMP培训

6.2.2.1.1 应定期地进行额外的培训,包括适用的GMP意识和所有的影响产品质量和QMS的程序和方针。如下:

a.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b.如产品污染,对最终用户/患者的潜在危害;

c.规定的程序、过程或规范/标准的任何偏差对客户产品质量或最终用户的影响。

 

6.2.2.1.2 应特别留意对从事无菌元件或随后灭菌的元件制造的人员的培训。

6.2.2.1.3 应提供微生物和粒子污染,及此类污染对患者潜在的风险的特定的/岗位培训。

6.2.2.1.4 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额外的重新培训。

6.2.2.2应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使其在经过培训人员的监督下工作。当雇佣顾问进行质量事项方面的建议时。

6.2.2.3 应保持其资质和所提供服务的记录。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和维护为实现符合产品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使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和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符合产品要求需要的工作环境。

 

6.4.1 工作环境

6.4.1.1 如工作人员同药包材或工作环境的接触会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的关于健康、清洁、着装和进入人员的控制的要求。

6.4.1.2 如工作环境条件会对药包材产生不利影响,组织应规定合适的工作环境条件和建立一个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的体系。

6.4.1.3 适当时,应建立特别条款并形成文件,用来控制污染的或可能被污染的药包材,以避免污染其他药包材、工作环境或人员。

 

6.4.2 洁净区/室分级

应按ISO14644-1对洁净区/室进行分级,并按照-2-3-5或其他相当的标准监视/运行他们。洁净室设计、建造和启动见-2-4.监视可按照ISO14698-1-2实施。

 

6.4.3 污染的风险控制

组织应确定并控制可能导致药包材污染的风险,例如:

a.         人员卫生和健康;

b.         人员着装、珠宝(包括耳钉等)和化妆;

c.         抽烟、进食、咀嚼、饮料和私人药物;

d.         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e.         微生物的污染。

 

6.4.4 虫害控制:应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地并形成文件的虫害控制计划。

 

6.4.5 公用设备(附属设施)

6.4.5.1 应评估所有公用设备(如空气、气体、蒸汽、水)对药包材的潜在影响及任何相关风险。应保持记录(4.2.4)。评估应包括其他可能偶然的接触药包材的流体(如润滑油、冷却液、液压油等)。根据风险等级,应考虑使用食用级别的流体。

6.4.5.2 需要时,应提供适当的通风和排风系统,以最小化污染。应特别留意回风/再循环系统。

6.4.5.3 如用水直接接触药包材或是其原料或用于清洁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应确定并控制其品质。

 

6.5 保养活动

6.5.1 当那些保养活动存在或缺少时将影响产品质量时,组织应文件化对其的要求(如对生产过程、系统和设备)。

6.5.2 应保持此类保养记录。

6.5.3 组织应确保基础设施得到管理、操作、清洁,适当时,按照GMP要求进行保持,以避免产品污染(包括使用的粒子和微生物控制)。

6.5.4 应充分控制可能影响药包材质量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操作、保养、修改和安全性。

6.5.5 应保持一套质量关键设备和设施的技术文件。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要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QMS其他过程要求相一致。

产品实现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产品质量目标和要求;

b.针对产品确认过程、文件和需求的资源;

c.针对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及产品接收标准;

d.为实现过程和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以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1:对应用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2:组织也可以将7.3条款给出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1.1 产品实现的策划应考虑到始终如一的生产出药包材的要求。策划也应考虑到在一定条件下所需的取样和留样。

7.1.2 组织应确保风险管理过程包含在策划和执行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内。应保持记录。

 

7.2 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7.2.1 组织应确定:

a.客户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客户虽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

c.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d.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额外要求。

 

7.2.1.1 应确定和文件化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变更需要通知。

7.2.1.2 应确定和文件化顾客要求以避免非授权使用废弃的药包材(包括样品、印刷媒体、标签)。

 

7.2.2 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应在组织承诺提供客户产品前执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的变更),并确保:

a.产品要求已得到确定;

b.不同于以往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得到解决;

c.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应保持评审结果及评审后的行为的记录。

当客户没有提供文件化的要求时,组织应在接受前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当客户要求变更时,组织应确保相关的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晓此变更。

注:在一些情况下,如网络销售,对每个订单进行一次正式的评审是不切实际的。可以用对收集相关的产品目录或产品广告材料进行评审的方式作为替代。

 

7.2.3 顾客沟通

组织应确定并执行在以下方面同客户沟通的有效安排:

a.产品信息;

b.问询、合同和订单处理、包括修改;

c.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2.3.1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文件反馈系统,为潜在的和实际的质量问题提供早期预警,并便于客户投入到CAPA系统中。

7.2.3.2 当顾客要求时,组织应在需要书面确认的变更批准前通知客户并同其达成一致。建议应及时沟通变更和所引入的双方协商的变更过程。

推荐在组织和客户间有一个包含对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的技术的/质量保证协议的文件。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控制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再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用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管理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确保有效沟通和明确分配职责。

设计和开发进展过程中,适当时应更新策划输出。

 

7.3.1.1 组织应实施关于设计和开发的文件化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GMP决定和任何潜在的对顾客和最终患者的影响。

应在组织和顾客间就设计和风险评估的职责达成一致。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确保在最终在最终确定的产品规范/标准形成前验证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适当的。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输入应包括:

a.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适用时,以往类似的设计信息;

d.设计和开发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评审输入的充分性。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以依据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进行,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要求;

b.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标准;

d.规定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征。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当的阶段,应按照策划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评审设计和开发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参与评审者应包括与被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应保持评审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应按照策划安排执行确认,确保最终产品有能力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只要可行,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应保持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应按照策划安排执行确认,确保最终产品有能力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只要可行,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应保持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评审、验证和确认变更,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应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应保持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3.7.1 通告/通知

如组织直接向监管当局提供一个及时文件/主文件时,应通知客户任何影响提供的数据的变更。

 

7.3.7.2 设计变更

当执行变更时,应对受影响的确认和文件进行评审和修改,适当时,应对人员进行再培训。

1:设计和开发输出可包括记录(规范、生产程序、工程图纸、工程和研究日志),和其他适当的记录。

2:机密的科学和技术信息可以以文档的方式直接提供给监管当局,如技术文件和/或主文件。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应商和采购的产品的所采购控制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成品的影响。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建立选择的标准、评价和再评价机制。应保持评价结果及产生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4.1.1 组织应批准如下供方:

a.原料;

b.质量关键过程助剂;

c.洁净室内使用的包装材料。

7.4.1.2 组织应在外包任何生产过程前通知客户。

7.4.1.3 应按照所设计的风险程度控制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外包服务,包括原始来源、实验室毒物、灭菌、校准服务和质量服务、保养、清洁、运输、害虫控制和废弃物承包商。

7.4.1.4 应把提供建议的顾问看做供应商。

7.4.1.5 质量关键材料和服务应由质量部门或其指定的人员批准。

7.4.1.6 组织应评价和记录执行质量关键活动的实验室的能力。组织应仅使用合格的实验室。

7.4.1.7 如外包灭菌过程,组织应确保此过程符合7.5.17.5.2的要求。

7.4.1.8 应按照变更控制实施质量关键原料来源的变更即更换供方。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描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应包括:

a.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人员资质的要求;

c. QMS的要求。

组织应确保在同供应商沟通前应有组后的指定的采购要求。

7.4.2.1 根据7.5.3中给出的可追溯的要求,组织应保留采购信息,例如 文件和记录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建立和执行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当组织或其客户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采用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进行规定。

 

7.4.3.1 在放行使用前,应对来料进行检疫。

注:在例外情况下,可以使用测试中的材料,但应当在适当的地方提供自动防止故障的装置,知道这些材料的状态得到确认前避免放行包药材。

7.4.3.2 应保持记录(4.2.4

7.4.3.3 应按照取样方法要求实施取样活动,所使用的方法、程序、设施和设备应以避免污染的方式设计。

 

7.5 产品和服务提供

7.5.1 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可控的条件下策划和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如下:

a.获得产品特征描述的信息;

b.必要时,获得操作指导书;

c.使用合适的设备;

d.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仪器;

e.执行监视和测量;

f.实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g.考虑所涉及的制造过程的日期定义。

h.为避免差错,应特别注意标记、贴标和包装操作。

i.一个定义过程偏差管理的文件化的程序。应调查质量关键偏差,并记录结果。

 

7.5.1.1 产品洁净度和污染控制

7.5.1.1.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对药包材文件化的要求和程序,以避免对设备或产品的污染。任何材料或过程助剂的潜在风险可能会对患者安全带来风险,应对评价如TSE(传染性海绵脑病)。

 

7.5.1.1.2 所有在洁净区域或控制区域的生产过程,包含环境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包装应遵从规定的区域条件和操作标准。洁净室应有气锁装置。

7.5.1.1.3 在控制的环境条件下的生产过程应在组织和客户间达成一致。

7.5.1.1.4组织也应建立文件化的清洁要求,当

a.药包材由组织在灭菌前和或使用前清洁;

b.以无菌方式提供的药包材和其清洁度对使用有显著作用的;

c.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被移除的过程试剂。

7.5.1.1.5 应识别储存容器和他们伴随的歧管、灌装和卸载管线。

7.5.1.1.6 在卸载大容量容器前应特别注意如身份、安全、清洁度等的控制。

7.5.1.1.7 应建立药包材生产设备的清洁程序。应保持关键设备的清洁记录。

7.5.1.1.8 应对生产设备/区域的容量和清洁状态进行识别。

7.5.1.1.9 一些材料的制造过程中会加入返工料,如玻璃、铝、纸、热塑性塑料。应同客户就返工参数达成一致。

7.5.1.1.10 除非客户同意,热塑性塑料可再研磨并再使用到药包材中。

7.5.1.1.11 在批与批之间进行清场检查,已移除所有下批生产没有要求的物料和文件。应记录此活动。

 

7.5.1.2 变更控制

7.5.1.2.1 组织应执行一个有效的过程并高效的控制变更,确保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和满足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

7.5.1.2.2 应识别、记录、评价、审核和控制变更,以了解对其他过程所造成的影响。

7.5.1.2.3 应确定变更起始审核好批准的职责和批准的职责,以维持控制。

 

7.5.1.3 对于无菌药包材的特殊要求

组织应保持每一个灭菌批的灭菌过程记录。记录应能追溯到每个灭菌批。

 

7.5.2 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进行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显现时,组织以逆光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应确认证明这些过程能达到策划的结果。适当时,组织应对这些过程建立如下安排:

a.用来审核和批准这些过程所规定的标准;

b.设备和人员资质的鉴定;

c.特定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d.记录的要求;e.再确认。

 

7.5.2.1 组织应识别关键质量过程,即影响药包材的过程。对任何其结果不能后续的监视和测量证实的过程都应该控制,并以确认和文件化的方式证明。

7.5.2.2 应用风险评估确定关键质量过程,并确定所需要的确认工作的程度,以证明对这些过程的控制。风险分析应与产品质量特征有关。

7.5.2.3 应按照风险评估文件对制造药包材的技术系统,如设备产线、结构的生产元件等进行验证和/或确认。

7.5.2.4 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设施设备和过程的重大变更发生时应进行验证和/或确认。

注:确认过程的变更控制是组织变更控制方针的一部分。

7.5.2.5 适当时,对个别产品确认应按同客户所达成的协议实施。

7.5.2.6 应记录确认结果。并保持在设备和过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和退役后两年,或同客户达成一致的时间内的确认记录。

7.5.2.7 关键质量过程所用的软件,功能测试,验证其追溯性,应保留足够传输准确性和保持数据,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应检查系统,如输入正确和不正确的数据,以检查可追溯性、传输准确度和数据或记录的保持。

7.5.2.8 应检查并记录

7.5.2.9 应安全的保存电子记录,避免丢失和意外损坏,并以可以再现的方式保存。不能实现,应保存到硬件退役两年后或与客户协商一致的期限。

注:更进一步的关于数据安全、管理和软件确认的细节,请见IEC 60601-1-1-4the GAMPGuide and CFR 21 PART 11.

7.5.2.10如外包任何关键质量过程,组织应确保过程符合此ISO的要求。

如有无菌要求,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的关于灭菌过程的程序,并在初始使用前对其进行确认。应保持此记录。请见ISO11135 or ISO 11137

7.5.2.11 如有无菌要求,组织应使药包材按照一个验证过的灭菌过程进行灭菌,并记录所有的灭菌参数。如外包此过程,组织应确保过程符合此ISO的要求。请见ISO14937:2000.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组织应识别产品状态关于监视和测量方面的要求,在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和记录产品唯一性标识。

注:在一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标示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3.1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追溯所有产品从原材料到产品实现的系统,并依据风险评估规定要实施追溯的程度和要求。

 

7.5.3.2 应以一个独一无二的批或身份证明来识别批记录。

7.5.3.3 应按照制造操作的先后顺序保持关键质量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清洁和保养活动的记录。应文件化保养活动并可追溯到特定的制造操作的工序或设备。

7.5.3.4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确保退回组织的药包材始终得到识别和同正常生产加以区别,如特别要求的返工。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的或正被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是别、验证和维护供其使用的或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如任何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者其他的不适合使用的情况发生时,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注:顾客财产包括只是产权。

 

7.5.5 产品防护

组织应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或其提供防护,以保持产品的符合性。应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产品。防护也应用到产品的组成部分。

 

7.5.5.1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一个系统,用来控制将要到期的产品或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应控制并记录此特殊储存条件。应证明货架期的合理性。

7.5.5.2 产品被清晰识别、隔离、和安全的储存,并免于外来物质的侵害或污染。用于生产和容纳产品的包材应清洁、适宜。应有适当的文件随同产品一起交付。文件交付应以逐批的形式进行,即每批产品都应有如产品报告之类的文件证明信息随产品一同交付。

7.5.5.3 如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应撕去或破坏原有的标签。应按照一个文件化的程序确认容器的清洁度或证实其清洁。

7.5.5.4 如要求,影子啊标签上写明并遵守任何特殊的运输或储存条件。

 

7.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所要采取的监视和测量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组织应建立确保监视和测量能被执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要求一致的方式实施。为确保有效的结果,测量设备应具备:

 a. 依据可好、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周期性或在使用前校准或检定,如果没有合适的标准可用,应记录所使用的依据

b.需要时调整或再调整。

c.标识,使已校验的状态得到确定;

d.防止造成测量结果无效的调整发生;

e.使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免受损坏和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评价并记录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组织应对受影响的设备和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应保持校准和检定结果的记录。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与其应有的能力。此确认活动应在使用前进行,并在需要时进行再确认。

 

7.6.1 应规律的记录对自动化设备的挑战性测试,以证实其持续的功能性,如100%影响检查系统和条码阅读器。

7.6.2当客户代表要求时,应使与客户产品有关的生产和控制数据有用,用来证实生产过程、在线和最终控制和测试设备功能可以胜任。

7.6.3应校准用来确定接受关键质量原材料、中间品/在线品或成品的测试设备,并对其执行的测试进行额外确认。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通则

组织应策划并执行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所需的过程:

a.证明产品符合性;

b.确保QMS符合性

c.持续改进QMS的有效性。

应包括关于所采用的方法及其应用的程度的确定,包括统计技术在内。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QMS绩效测量的一方面。组织应监视客户关于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方面的信息。应规定获得和使用这类信息的方法。

 

8.2.2 内审

组织应按期执行内审,以确定QMS是否:

a.符合策划的安排、此ISO标准和QMS要求;

b.是否有效的执行和保持。

应策划一个审核方案,需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规定审核标准、范围、频率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过程应确保客观公正。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本职工作。

应在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中审核策划、实施、结果报告及记录保持的职责和要求。

被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措施包括对所采取行动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注:详见ISO 10011-1ISO 10011-2 ISO 1001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应用适当的方法监视,并在适当的地方,测量QMS的过程。这些方法应证明过程满足策划结果的能力。适当时,当策划的结果未达到时,应采取改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性。

 

8.2.3.1 质量部门应确保质量关键偏差得到调查、解决并文件记录。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监视和测量产品特征,在策划的安排没有得到满意的完成前不应开始产品释放和服务交付,除非有关部门另有批准除外,适当时,可以是客户。

 

8.2.4.1 OOS结果调查

应按照一个文件化的程序对任何OOS结果实施调查,并记录调查结果。

8.2.4.2 来料检验和测试

应建立和保持所有要使用的材料的要求。应检验或验证满足规定要求。

 

8.2.4.3 过程控制

8.2.4.3.1 组织应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文件要求检验和试验/测试产品。

8.2.4.3.2 应规定取样程序,确保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如将样品转移到同生产区域分开的地点测试,应不归还此样品。

8.2.4.3.3 在设备故障后或非预期的干扰导致生产中断时,应执行额外的在线控制活动。

 

8.2.4.4 成品检验/检查

如要求成品检验,应在产品放行前完成。

注:成品检验可不包括所有的规格参数。

8.2.4.5 留样

应按照组织和/或顾客的要求留样

8.2.4.6 批放行

以批放行为目的,对批文件进行的审核。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使用和交付。应在一个文件化的程序中确定控制和有关的处理不符合产品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应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处理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检测到的不合格

B 有关人员批准其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适用时,由客户提出

C 采取措施排除其原预期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符合的特性和任何随后采取的行动记录,包括所采取的让步的记录。

当不合格产品得到纠正,应进行在验证以证明符合要求。

当产品在交付或使用后被检测出不符合,组织应采取与不符合所产生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程度相当的措施。

 

8.3.1 应以待验方式等待不合格物料或产品的纠正或其他措施的决定。如果考虑通过在加工或修复的方式,应对在加工对产品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

8.3.2 在加工和再处理应按照文件化的程序执行。在加工应征得客户同意。

8.3.3 假如药包材实在洁净条件下生产的,在加工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

8.3.4 任何放行不合格品的建议应通过备有文件证明的让步接收方式实施,并经过客户认可。

8.3.5 对拒收的药包材应按照文件化的程序进行处置或销毁。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证明QMS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评价实施持续改进QMS有效性的可能性。数据应包括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和其他相关的来源。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方面有关的信息

A 客户满意度

B 产品符合性

C过程和产品的特征和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

 

8.4.1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文件化的程序(包括对数据分析的要求),确定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或其他质量问题。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组织应通过使用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其QMS有效性。

 

8.5.1.1 作为持续改进的一部分而提出的变更应应从属于风险管理。

 

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发生的原因,阻止不合格在发生。纠正预防应同不合格所产生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应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程序来确定以下要求

A 审核不合格(包括客户抱怨)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需要采取的措施

D 确实和执行需要的行动

E 记录采取的措施的结果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8.5.2.1 组织应以及时调查所有的客户投诉并沟通确定所有针对生产和生产相关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应尽快实施并确定时间表。应保持调查记录。

 

8.5.2.2 客户投诉没有随后的纠正和/或预防措施时应说明理由并记录。

 

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消除潜在不合格原因的措施,避免不合格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应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程序来确定如下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预防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和实事需要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的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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