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管道、电气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 发布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具体如下:
【公告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公告编号】第1627号
【公告内容】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1、2、3)、4.2.3(1)、4.4.1、5.2.1、5.2.4、5.2.5、5.2.6、 5.2.7、5.2.8、5.2.9、5.2.10、5.2.11、5.3.5、5.3.10、6.1.5、6.2.1、6.3.2、6.5.1、6.5.3、6.5.4、6.5.6、6.5.7(1)、6.6.2、6.6.6、7.3.2、7.3.3(1、4)、7.4.1、 7.4.3、7.4.4、7.4.5(2)、8.1.1(4)、8.1.5、8.1.8、8.4.1、8.4.2(2、3)、8.4.3、9.2.2、9.2.5(1)、9.2.6、9.3.3、9.3.4、9.3.5、9.3.6、9.4.3、9.5.2、9.5.4、 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原文链接:http://www.iwuchen.com/a-929/)
一、简介
【标准编号】 GB 50073-2013
【标准名称】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 Code for design of clean room
【出版单位】 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标分类】 P 工程建设 > P00/09 工程建设综合 > P04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代替标准】 GB 50073-2001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归口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 草 人】 陈霖新 等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设计院
【发布日期】 2013年1月28日
【实施日期】 2013年9月1日
【出版日期】 2013年10月
【开本页数】 32 开 / 100 页
二、内容简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27号公告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洁净厂房的设计。
本规范共9章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管道,电气。
本规范面向相关设计单位、管理部门、设计人员、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等。
三、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共有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管道、电气等。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
四、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空气洁净度等级
4 总体设计
4.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4.3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4.4 噪声控制
4.5 微振控制
5 建筑
5.1 -般规定
5.2 防火和疏散
5.3 室内装修
6 空气净化
6.1 一般规定
6.2 洁净室压差控制
6.3 气流流型和送风量
6.4 空气净化处理
6.5 采暖通风、防排烟
6.6 风管和附件
7 给水排水
7.1 -般规定
7.2 给水
7.3 排水
7.4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8 工业管道
8.1 -般规定
8.2 管道材料和阀门
8.3 管道连接
8.4 安全技术
9 电气
9.1 配电
9.2 照明
9.3 通信
9.4 自动控制
9.5 静电防护及接地
附录A 洁净室或洁净区性能测试和认证
附录B 洁净厂房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C 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对维护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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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